我县被确定为河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
2012-11-30 11:05:29   来源:   评论:0 点击:

       近日,我县被确定为河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,实施期限为三年(2012年6月—2015年5月),通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,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,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“三同时”制度的落实,建设生态环保县,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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